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確立了今后五年法治政府建設的總體目標,明確到2025年實現政府行為全面納入法治軌道,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奠定堅實基礎。這是繼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之后,在法治政府建設方面出臺的又一個綱領性文件,是“十四五”時期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路線圖和施工圖。
法治政府建設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點任務和主體工程,是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支撐。近年來,生態環境部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重要指示精神,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各項工作,取得積極進展。配合立法機關制定《民法典》,專章對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責任作出規定;加強法規清理,2020年“一攬子”廢止修改規章及規范性文件31件;印發實施系列文件,明確依法治污、執法與普法、執法與服務、增強污染治理措施的合法性等法治建設要求;堅持用法治的力量保護生態環境,推動“十三五”規劃綱要確定的生態環境9項約束性指標圓滿超額完成;基本完成省以下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任務;發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依法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等。
我國生態環境法治建設取得了顯著成效,有力推動了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開展。“十四五”時期,我國生態環境保護面臨新的使命、新的目標、新的機遇和新的挑戰。站在新起點,生態環境系統廣大黨員干部要將依法行政作為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原則,不斷提升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的能力,以法治政府建設的新進步促進生態環境保護取得新成績。
提升法治思維和法治能力。生態環境系統要堅持將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做好生態環境法治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落實到工作的各方面和全過程,將法治政府建設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落實,全面加強組織領導,統籌謀劃法治政府建設全局性、關鍵性工作。要認真貫徹“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加大生態環境領域普法力度,將普法融入生態環境督察執法各環節和全過程。
推動重點法治工作走向深化。積極推進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碳排放權交易、海洋環境保護等重點領域法律法規制修訂工作。繼續完善并深入開展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依法依規開展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強化監督定點幫扶和統籌強化監督。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堅決打擊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完善依法行政程序,規范自由裁量權,嚴禁“一刀切”,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治污水平。
加快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關乎民生福祉,關系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建設成效。必須突出依法治污,充分發揮制度規定和法律法規對于污染防治的推動和保障作用,更好地將制度法律轉化為治理效能。要深入貫徹《關于深化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指導意見》,認真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并進行動態調整,統籌配置行政執法職能和執法資源,推動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督促落實《關于優化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方式提高執法效能的指導意見》,進一步明確執法責任、優化執法方式、完善執法機制、規范執法工作,切實提高執法效能。
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中國,法治作用不可替代。當前,我國已經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新征程,我們要在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引領下,在新征程上書寫全面依法治國的新篇章,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來源:中國環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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